Tuesday, February 24, 2015

聖雅各之路 - (46) 隨形

因為Bente阿姨不斷嫌住宿費貴,我們在Cacabelos這個不大不小的城市裡,走過一家又一家旅店,12歐、10歐,終於走到城市另一頭的邊緣,在一家收費5歐的公營旅舍(municipal albergue)住下來。

外面看很不錯的municipal albergue

這家旅舍,基本上由一楝貌似教堂的歷史建築改建而成。設計很妙、很好玩,或可說是很奇怪;外牆是一圓形的古代圍牆,設計師沿著古牆繞一圈用木板撘建一個內圈,再用木板分隔為一間間客房就完事。相鄰房間的隔板並不隔音,也沒有隔到頂,可以預期晚上必有鄰居的打呼聲為伴。

網路圖片來源

登記入住時,管理員給予一張塑膠床墊,我已經忘了是否須要另外付費;所謂床墊,也只不過像一層垃圾膠袋般的材質,用來隔著又髒又舊的床褥。不過這張床墊也非常用得著,跟阿姨剛要進去房間放下背包時,看見別的朝聖客把客房內的整張床褥搬了出來,抖個不停;上前詢問,原來是有床蝨(bed bugs)。

床蝨這件事,對我來說就像靈異故事一樣,在Camino的一路上老是聽別人提起,自己卻幸而從來沒有遇過。被床蝨咬,當然會癢,也會留疤;最麻煩的是牠其實會傳染,會匿藏在宿主的隨身物品上跟著宿主四處移動,並不像牠的中文名字一樣隨和,不會只滿足於停留在床上。一旦惹上了,牠潛伏在你的左右,如影隨形,待你半夜熟睡的時候才跑出來盡力吸啜你溫熱美味的鮮血。

在我跟小妮分開走的日子,她就被床蝨盯上了,就算把背包和所有衣服都扔進洗衣機用熱水和特殊清潔劑洗過,還是擺脫不掉。而且一路上經營小本生意的旅舍主人,看見小妮手上臉上有被床蝨叮過的紅痕,便像見鬼一樣,露出歧視的目光,甚至不希望她住進自己的地方。其他朝聖客更不待說,看到你有被床蝨叮過的痕迹,連靠近也不敢靠近,就像你得的是什麼世紀高度傳染致命絕症一樣。這些都是我在終點重遇小妮以後才知道的,當時她告訴我她已經好幾天沒再看見牠們,該是成功解決掉了,但不敢完全肯定。可憐的小妮子,我才不管那麼多,給了她個扎實的擁抱,「一路上委屈了」。

* * *

房間內部,網路圖片來源

眼下Bente阿姨一進房間就開始碎碎唸,抱怨房間太差勁、設備太差勁、設計完全不行。至於我,竟可以帶著玩心去看這不倫不類的旅舍環境,對於一切的缺欠一笑置之,是自己也始料未及的。回想自己第一次去西班牙旅遊時,連hostel的dorm room也不敢住,要求旅伴務必入住飯店。再說近一點,聽了頴對Camino的描述,當初也擔心住宿條件很糟糕;但一路走來,我越來越放得下,也越來越放得開,可說是生命力越來越頑強。

在露天的公共區,阿姨重遇她的幾個朋友。有來中年卻風情不減的美國女子,也有滿臉鬍渣的法國大叔,也有沉默寡言只顧喝酒的老伯;Vino(紅酒)卻是Camino上最好的溝通語言,廉價紅酒幾杯下肚,我貢獻出旅舍中自動販賣機出售的小餅乾作為下酒小吃,胡鬧一通又是一晚。

寫字的這一刻,我已經完全忘了大家那一晚聊了什麼,看來是亂聊居多,只記得美國女子說要為大家取個西班牙名字,我完全不懂那大姐為什麼管我喊Mercedes,問她,她卻只是笑而不語。這成了我生命中一道永久的疑問,好奇,卻也永遠無法得知了。

管我叫Mercedes的美國大姐(左),照片是後來拍的

雨越下越大,在露天的共公空間中,撐在桌上的太陽傘也擋不住雨水。跳掉晚餐,差不多喝到吐的我,在又髒又吵的木板隔房之中沉沉睡去。

Friday, February 13, 2015

我和我的父親(二)

「醫生說,你們要有心理準備。」這是我一生人裡面聽過我哥講的最恐怖的一句話,本以為只會在電視劇裡面聽到。

其時我身在倫敦的格林威治,陪著一位朋友的朋友遊倫敦,自己則是working holiday maker的身份。半個地球以外的香港,父親正因「腸胃炎」住院,而我突然被告知我爸病危。

那時我還不知道,飛奔香港的直航航班,可以將我在十二小時內帶回香港的土地之上。十二小時在人生之中佔的比重很輕,卻又實在太重。在獨自返回倫敦租屋處的輕軌鐵路上,抬頭望天,訝異倫敦的天為何竟那麼的藍?我懶理旁人目光,眼淚像豆一滴滴的滑落,因為我哥說,「阿爸已經走了。」

一通電話,一句說話,很難讓我相信我爸已離世的事實。「他不是只是腸胃炎嗎?腸胃炎可以死人的嗎?」我想象不了電話的那頭,我爸躺在雪白的床單上,親屬圍繞,醫護人員說抱歉的情景。所謂的親屬,也只不過有我哥我嫂,在住院期間半次都沒有前往看望的媽媽,還有我四叔。他們一個都來不及看我爸最後一面,爸爸走的時候,身邊一個人也沒有,一個也沒有。每次想到,如果女兒在父親身邊,事情會不會就不一樣了呢?一思及此,每每崩潰。

回到租屋處,我哥再打來。據醫生講,人離世的時候,聽覺退化得最慢,哥說,「你有什麼說話跟阿爸講,就講吧。」我泣不成聲,隔著電話喊話,勉勉強強哽咽地一句,「爸爸,謝謝你,謝謝你養大我。」後來收拾爸爸寫信的草稿時,正巧他說,一生人鬱鬱不得志,最大成就便是把我和我哥拉拔長大成人。

我哥傳來一張照片,爸爸的遺容,面黃肌瘦,我有好久好久都不敢將這張照片打開來看。

把行裝急急忙忙亂收一通,打電話告知朋友要退租;即便再匆忙也趕不及什麼了,我還是很想快點與家人重聚,多位朋友盡力為我找當晚的機票,維珍航空,十一又半小時直飛香港。台灣好友的表姐,也是我在倫敦的好友趕過來租屋處看我,甫進屋便給我一個扎實的擁抱;她又把男友叫來,用車載我到希斯路機場,在我情緒崩潰時,免了我的舟車勞頓。

悲傷沒有抹殺我的知覺,我知道,我得到許多的幫忙。

Thursday, February 12, 2015

電影《狂野行》,徒步六百公里的女子看她的千七公里


這部電影,台譯名稱《那時候,我只剩下勇敢》更得我心。電影講述女主角經歷喪親、婚姻失敗、吸毒、濫交之後,決定征服全長一千七百多公里、貫穿美國的太平洋屋脊步道PCTPacific Crest Trail),用徒步健行的方式克服自己的問題。別人看上去,或說「這個女子好勇敢啊,獨行千七公里」,然而,人到了一個地步什麼也沒有時,或許真的「只剩下勇敢」了。

注意到的人或許不多,小妹認真寫字的開始,主要是因為想記下一段六百公里的西班牙徒步旅程。我比起女主角簡單得多了,既不用背起自己的帳幕和煮食工具,沿途也有入住西班牙語中稱為Albergue的旅舍(Hostel)而不是餐風飲露。算起來,筆者走的路程配套設施好得多,只須帶著兩公升水在身上已算安全,不像女主角背一個活像駱駝駝峰的大水袋在身上。

雖然我走的是幼兒班程度,女主角則是boss級的,但大家之間的共鳴點也很多。旅途伊始,大家的行裝中無謂東西都帶得太多,一件一件的被旁人拿出來檢驗,取笑,再丟棄;你以為自己需要很多東西才能活下去嗎?真實是,人在路上,才有機會發現自己生存的必須品何等樣少,而放下那些累贅的,是人生的一大學習。

然後,你在走路,可是你不再只是在走路。在仿如機械式前進每一步的同時,你在往自己的心靈深處走去。你開展了一場與自己的對話,拋出許許多多的問題,關於感情、關於信仰、人與人之間的關係、死亡和過去的不幸,開始重新構築起過去的場景,猜想著如果那時候不那樣又如何?女主角跪倒在樹林裡失聲痛哭,筆者則在León大教堂前泣不成聲。

再來,在旅途上,你學習如實地面對自己的軟弱和缺欠,明白自己在當下已盡了最大的努力,最後,學習原諒自己。女主角在片末的一段獨白,是我最感動亦最認同的,粗略中譯,
「如果我原諒自己又如何?
如果我就是個糟透了的人而那些事情都是我真心想做的呢?
就算我感到抱歉,若有機會時光倒流我也不會走另一條路?
如果濫交是我所希望的,如果海洛英教了我一些事情?
如果這些問題的答案都是『肯定』而非『否定』?
如果我所經歷過的那些,成就了今天的我?

電影對筆者來說,其實沒有高潮迭起,可能是因為自己都已經歷過了。但是沒有走過這麼一段的朋友,看起來或會比較覺得有意思。至今小妹知道一些讀者朋友,因為讀過遊記也踏上了自己的「心靈療癒之路」;順道也歡迎有興趣讀連載的朋友一讀。

註:筆者走的是從法國邊境以至橫跨西班牙的Camino de Santiago,中譯「朝聖之路」,全長八百餘公里;筆者徒步的總距離為614公里。


「朝聖之路」遊記系列請見此

Wednesday, February 4, 2015

從明報「擱筆一小時」說起,思考「港人抗爭何為?」

圖源:RTHK

明報員工發起「擱筆一小時」行動,為抗議總編輯鍾天祥臨時置換明報頭條,把關於六四事件的頭條報道,置換成阿里巴巴成立香港青年創業基金。不少網友訕笑這一小時行動無謂,尤其如筆者這種自由又業餘的寫手,擱筆幾多小時都是等閒事。

其實小妹也真不明白明報員工的心思,如果真那麼在意,為何不發起工業行動,要求撤換總編?如果「擱筆」不止一小時,而是無限期的,癱瘓報紙的日常營運;不知這能否足以成為一種籌碼,捍衛員工想捍衛的新聞自由?

或許明報員工內部的凝聚力不足,或許支持行動的人數不足以對報紙營運造成影響,但第一槌不敲下去,高牆便永遠不會倒下。既然員工有膽站出來露臉,表達自己的立場,某程度上也是一種無懼秋後算帳的表現;有能力的話,為什麼要讓抗爭只流於一種「姿態表達」而不講求實效?這時候恐怕又有人跳出來對著小妹叫罵,「不要搞事」、「不要妨礙別人工作」吧…

但這不正正是香港現狀的縮影嗎?過去的二一遊行,參與人數之少是主辦單位始料未及的,小妹既沒有很大的熱誠去遊行,卻也不會取笑有參與的人。但經過雨傘運動後,很多人已不能滿足於「只用遊行來表達訴求」了,因為我們都清楚知道極權政府如何橫蠻,如何漠視市民的聲音。當初二十多萬人湧出金鐘,極其量也只換來了政府毫無誠意的一次對話;而政府後來的冷處理是非常成功的,當人心曠日馳久、佔領者和支持者出現疲態之時,政權便出動手執公權力的警隊,草草清場了事,妨如一切都沒有發生過一樣。

想當初旺角佔領區之大,由太子延伸到油麻地,筆者路過舊地不禁唏噓。如今夏慤道和彌敦道匆忙來往的車流,見證著橫蠻政府的麻木不仁,見證著市民的訴求如何被無視。

如今力量分散,各有各做,落區的落區,遊行的遊行,罵人的罵人,寫文的寫文,難道我們只能等待奇蹟降臨?大家都愛說莫忘初衷,那麼我們回想,大家當初提出過什麼?三子提出的佔領中環,其實是從來未發生過的。筆者知道蔑視三子的人不少,但佔領中環,癱瘓經濟樞紐以換取談判籌碼在諸位眼中還是否可行?當初百花齊放、百家獻計,充滿希望的氣象又到哪裡去了?

在大型佔領行動結束後,大家又如常生活。可是,當初讓我們衝出去面對的問題依然存在,並且每況愈下。當初警察向手無寸鐵的市民施放八十七枚催淚彈,市民介意的是什麼?是警隊濫用公權力,還是政府的橫蠻無理呢?

佔領行動結束之後,警隊具政治取向的選擇性執法越來越明顯。粉筆花少女被警察圍捕,打人的有警察護送離場,無辜被打者只能忍氣吞聲默默接受,或是知其不可而為之的去報警,甚至有受襲者反而被捕。撐警的要求成立辱警罪,如果警隊做得好,市民感恩都來不及,又何須立法「保護」警察?打人的七警如今在哪裡?政權常常枉法,卻要求市民守法;當「法治」成為政權自保的手段而非公義的實踐時,這是社會崩壞的第一步。

光怪陸離的社會現狀,是否已叫香港人見怪不怪?當初叫大家湧上街頭的問題依然存在,但社會大眾卻多數坐看固有的「公義」、「廉潔」等保障日漸崩壞而放棄抗爭;或許我們做的,比那微不足道的「擱筆一小時」還不如。

如果遊行,甚至鳩嗚演變至今,都只流於一種「姿態表達」了;那麼我們是不是應該重新思考,該做些什麼才合適,而不是一直墨守成規?舉辦遊行的民陣,仍有心為香港爭取民主的學生領袖,甚至不甘被說成「關鍵時刻賣香港」的泛民議員等等,你們能與小妹一同思考,接下來我們應該做什麼?

一場社會運動,如果二十萬人不夠,那麼,一百萬人呢?幾百萬人呢?
當初九二六晚上,不是只有以千計的人去支持學生罷課嗎?
學生翻過欄杆的一刻有多少人在場?就當二千人好了。
九二八呢?二十萬人有了?
短短兩日,那是一百倍的增長!

或許小妹在造白日夢,但我曾親眼見過那二十萬人與小妹一同踩在金鐘的馬路上。再增長個幾倍到一百萬,真的沒有可能嗎?正正因為並非不可能,政府才一度願意與他們從不放在眼內的學生領袖對話。很多人愛說「我們沒有把握最佳時機」,但我能不能說,我們曾經離成功很近了呢?我們是否應該思考,如何把握住下一個出現的最佳時機,甚或如何制造下一個最佳時機?

莫待筆者這般言論也被封殺時,乾等這個城市及其核心價值歸於虛無,如像旺角和金鐘佔領區一樣,似乎從來未有存在過,才知追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