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uesday, February 9, 2016

你稱他們作暴徒,但我想說的是…



一夜無眠,是的,我昨晚在旺角街頭。無論主流傳媒怎麼說是暴徒是暴亂,你若願意看下去,現在就讓一個平凡弱女子道出我親眼所見之事。

凌晨將近天亮的時候,我和我的急救(FA, First Aid)朋友在麥花臣球場接到負責的第一個傷者。他頭破血流,滿嘴滿臉都是不斷噴出來的鮮血,面容經已難以辨識,傷得那麼重,相比起主流傳媒上看到的「警察受傷」,根本是天壤之別。有人喊著保護傷者不要讓人拍照,而為了確認他意識正常,自發急救人員問︰

「你知道自己身在哪裡嗎?」旺角。
「你有沒有任何頭暈的跡象?」沒有。

我們嘗試蓋上敷料、為他按壓頭部止血,卻是徒勞無功,鮮血還是從他的頭頂不斷汩汩流出,再把他的圍巾染得一片血紅。血流如注,失血清況嚴重,以致幾位急救兄弟的衣衫都沾上了傷者溫熱的鮮血,一切有如戰爭電影一般的超現實畫面,如今卻在我們眼前,這是旺角,這是香港。FA朋友說︰「不好了,血止不住,他一定得去醫院。」傷者一言不發,半句沒有喊痛。我們又為他再鋪上多一些敷料,草草用紗布包著,由兩個兄弟一人一邊架起他的身體前行,離開戰線後方的臨時急救處向醫院出發。路走了沒幾步,血很快又滲過了敷料和紗布,這些草草包紮從傷者的頭上脫落。FA兄弟大喊,「有無M巾啊?」衛生巾是應用急救中的萬能敷料,吸水(吸血)能力最強又不會黏著傷口的物料。

此時路邊有位老伯拿來一張椅子想讓傷者休息,我們卻說︰「不行,他一定得去醫院!」只把衛生巾隨便貼在他頭上,兩個弟兄又架起傷者繼續前行。擔心他會失去意識,我們邊急步邊問,「有覺得頭暈嗎?」傷者只能輕輕點頭示意作回應。平日不遠的距離如今就似萬丈遠,然後我們終於到達了急症室。醫院員工見如此傷勢,先急急讓傷者坐上輪椅,其後又轉到輪床上。即便傷者躺下來,他手中用來掩著口鼻的紙巾在短短時間內已滲滿了他的鮮血;我向他再遞上兩張紙巾,這是我僅餘能為他做的一件最微小的事。陪他辦理入院手續後,我們對他說抱歉,因為無法再繼續陪他了。他忍痛的一聲道謝,聽得我十分心痛。然而,我們必須回到現場去繼續救助其他傷患。

我們沒有問過傷者是如何受的傷,但就整晚觀察所得,示威者為了保持與警方的距離,只能夠扔水樽扔磚頭和生火作路障以求自保。警員配備精良,擁有長至地面可以遮擋整個人的方盾,又手執警棍,向示威者步步進逼,作埋身肉搏的話,示威者只有捱打的份。一旦示威者被警察抓住,便會被制服在地,先被警棍無情地打至頭破血流,再行押回警署。

與FA朋友昨晚在路邊巧遇,我和這位醫護專業、還在唸大學的弟弟相識在二零一四年十二月一日,雨傘革命期間添馬公園內所謂的「升級行動」,身份同樣是自發急救人員。我問他記不記得,我們在寒風中瑟縮了一晚,看著上前線的少男少女被抬回來,頭破血流,滿身中了胡椒噴霧而顯得通紅。有些傷勢較輕的人用生理鹽水沖一沖又再回到前方支援。雖然急救人員理論上是中立的,但也為他們的傷勢咬牙,深知道他們再上前的話,還不是只有捱打一途?

但昨晚是不同的是,示威者被趕到窮途末路時,終於出手反擊。

我的內心很矛盾,既不願見有人受傷,也不願見示威者白白捱打。說起來,抗爭的訴求過份嗎?只不過是希望一眾小販這幾天能夠營業,大家能在新年期間一如往年的光顧香港特式的新年小販,享受傳統氣氛。自筆者有記憶以來,新年小販每年都存在,雖不合法,有關方面卻一直對這個傳統抱持極容忍取態,多年一直相安無事。我還記得我在自己所住的社區舊墟,無牌小販滿街叫賣而有關方面不會予以阻止,這是一個潛藏的共識。

筆者凌晨一點多到達朗豪夜市,還見到雞蛋仔、串燒和臭豆腐的攤檔,未幾,警方封鎖現場,不許人再越過防線,那些有火高溫的攤檔經已撤離。警方的技倆是眾所周知的,先把群眾圍困,警員會一字排開,以長盾作掩護,再施以警棍和胡椒噴霧。筆者從面向朗豪坊的旺角站E出口遠遠觀看,只見持長盾的警員向前一直推進,並有移動高台或作指揮或作噴灑胡椒水劑之用,不消一刻便把人潮強行掃出砵蘭街。只不過是個夜市,只不過想吃個宵夜,甚至不是什麼政治或社運,警方有什麼必要出動到如此程度的暴力去對待人群呢?

有途人在警方防線以外一路指罵,譴責開槍行為,我和同行朋友這才從得知警員開槍的消息,深感難以置信。有目擊者則向筆者表示清楚聽到槍聲就在自己身旁響起,他剛從事發地點跑過來。群眾被趕至惠豐中心十字路口,只有數十名示威者與警方僵持,彌敦道的交通全面受阻。彌敦道之上,示威者面對不斷增援的警力,那個一字排開的陣式是準備攻擊了,有少女面向行人路上圍觀的人潮叫道,「出嚟啦,佢哋開槍喇,我哋就死架喇!」但群眾依然圍觀。最初有示威者扔出零星的水樽,後來演變成比較大規模地扔水樽,有效地拉遠與警員的距離。然而,身上的水樽扔出之後,示威者再無可用之物,被警方逼入山東街。

我與同伴繞路至西洋菜街,見有少男少女在撬地磚,供前方投擲之用。有男生用哽咽的聲音哀求人群加入製磚行列,「拜託你哋啦!一齊幫手啦!」我其實很明白,前方的人打生打死,面對的是持盾、持警棍、持槍兼毫無憐憫之心的「人」,不以長距離攻擊作防守的話必死無疑;但我還是過不了心中的坎去製磚,加上救援人員的身份理應中立,我們應該做的是四處巡邏救助傷者。夜涼,看著衣著單薄的毛衣窄身褲少女落力造磚,心裡著實難過。

然後西洋菜街幾個路口開始有人升火,燃燒垃圾雜物,望能拖延警方攻勢。

追追逐逐幾個小時,陣地移至麥花臣球場附近。群眾照樣升火,一個水彈赫然從天而降,是附近樓宇的住戶。除了少數人有幾句罵聲之外,其他人在意的都是火勢有沒有過大,有沒有蔓延的危機。

昨夜整件事是警方首先採取不對等與過份暴力,警方在鬧市和人群中違反規條向天開槍,又用槍指嚇市民。示威者只能如此自保,然後他們被主流媒體塑造為「暴徒」。他們原本可以造成更大的破壞,但他們沒有。難道示威者就理應捱打嗎?他們舉起雙手吃警棍、吃胡椒、甚至催淚彈頭破血流,在公職人員濫用暴力之下受傷就是該當?

昨晚,我看見絕望的人群,老中青皆有,少男少女佔多。而筆者深信,港共政權不會回頭,其手下的警隊濫用暴力的情況只會越來越令人咋舌;今次出槍,輿論和大眾還一味向警方傾側,再過沒多久便會死人了。警隊暴力升級,抗爭者的絕望也會逼使他們以性命作注碼來升級行動,這是無人能力挽的洪流,這個城市和城內的人都得順流而下。

We have reached the point of no return,沒有回頭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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