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ursday, January 19, 2017

思想有罪︰打著「反港獨」旗幟的邪教



早前青年新政按正常程序投得兩個維園年宵攤檔,被食物及環境衛生署以「相信所售賣產品宣揚『港獨』訊息」為由,單方面收回攤檔之使用權。

如果你看到「青年新政」這四個字便想打住,但容讓筆者提醒您,先例一開,這種無理更無視程序公義的待遇早晚也會臨到不同政治光譜的人身上;香港人已經在褫奪立法會議員資格的一役,與抗爭時機失之交臂。

我懷疑在此解釋為何食環署這個決定不合理之極,也會侮辱了諸位的智慧,可我還是要寫 — 只要筆者一息尚存。

首先,就算青年新政這個組織真有宣揚港獨,與其投得的攤位所經營業務也沒有必然關係。就是說,食環署沒有實據指稱攤位一定是用以宣揚港獨訊息。食環署以組織的政治立場為由,猜測青政會在年宵攤位宣揚港獨,進而推論到會「危及公共秩序及公共安全」是純屬猜測;以此作為收回攤位的考慮,單方面收回青政按正常程序投得之年宵攤位並不發還已繳款項,對當事人極之不公平。

這種做法明顯違反「無罪推定原則」,從來就不是香港自開埠以來所取之法治精神;未經證明就判定被指控者是有罪的,等如需求被指控人仕提出證據反駁,是社會前所未有扭曲的現象,如今卻成了香港的日常。觀乎2014年起的佔領行動中,在佔領區中的市民每每被警員撲倒毆打以至頭破血流,也往往是基於這種「有罪推定」。

如果香港還是一個擁抱言論自由的社會,就不應該容讓任何人因其政治立場受到不公平對待。就如東九議員落選人陳澤滔在面書上的言論所指,這不是「剝奪生活權利終身」嗎?如果掌權者可以單憑某人的思想,推論他會採取的行動,進而剝奪其人作為一個正常市民應該享有之權利;那麼所有香港人便進入了《1984》書中的世界,我們都可以觸犯「思想罪」,想了,違反了政權的意志你便有罪。

思想上的自由,是人類應當擁有的權利。社民連黃浩銘就事件發言時,還是持著「社民連沒有宣揚港獨」的思維模式,口吻有如《1984》中那些自我思想腌割的人民,筆者見此感到心憂至極。社會好像還沒有搞清楚︰不是被指控的人有做還是沒有做什麼的問題,而是當權者濫權到一個極點,社會大眾卻沒有意識去阻止這些事情的發生。不討喜的青年新政往往成為政權開刀的首個目標,市民似乎完全失去了抗爭意欲。在梁頌衡游蕙禎被褫奪議員資格之時,筆者便說過其他議員也定必遭殃;先例一開,後悔已晚。

而今不合理待遇從政治範疇擴展到生活空間,大眾還是視而不見的話,這種待遇也一定會從不討喜的青政擴展到其他政團身上。畢竟政府現時採取的策略是無視一切程序公義,玩弄行政手段以達到目的,坐看公眾的反抗力道究竟能有多大。從2014年走到現在,香港民眾的對政治的疲態和冷漠正合其意,正中下懷。

終究「港獨」是一個多麼禁忌而不可觸及的議題?彷彿這是砒霜毒藥還是什麼?

昔日支持「日心說」的意大利天文科學家布魯諾,因為他提出的觀念與世人心目中至高無上的上帝形象相左,被天主教教庭施火刑活活燒死。今日中國所謂的「一個國家」觀念,竟也神聖不可侵犯得只要你思想中存有一絲一毫的「分離主義」便為有罪。在理論的層面上,一個國家的分裂並非不可能,且在歷史上也發生過多次,究竟「分裂國家」是有多麼的罪無可恕和十惡不赦?

在筆者眼中,政權口中的「堅決維護國家完整」而無理剝奪基本人權才是邪教。如果港共政權坐擁昔日教庭的權力,也必會急不及待的把梁游推上去點火活活燒死,所有冷眼旁觀的民眾都是共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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